研究论文开放获取
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范围研究
华 杨, 子珺 张
阅读操作
确认中在文库中上传 PDF 后可生成中文音频讲解。
摘要与影响
摘要 · 完整
惩罚性赔偿制度突破了传统民法损害填补原则的藩篱,在现代社会对恶意侵权行为的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惩戒与威慑功能。我国现行法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呈现出“列举式”的适用格局,在制度协同、主观要件统一、公益诉讼适用等方面仍有待完善。司法实践中,该制度存在适用范围边界模糊、适用要件认定标准不一、部门法适用冲突、泛化适用与适用缺位并存等问题,严重影响制度功能的统一发挥。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的完善,应当在坚持法定主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以“恶意行为”为核心判断标准、以比例原则为约束机制,在制度扩张与适用限制之间寻求动态平衡。
逐年被引趋势
110
126
关键指标
1
被引次数 · OpenAlex
37.95
领域内被引倍数
同类平均 = 1
同类平均 = 1
前 0.6%
引用位次
同领域 · 同年份 · 同类型
同领域 · 同年份 · 同类型
0
参考文献
Google Scholar 与 OpenAlex 的被引统计范围不同,数值存在差异属正常。
AI 辅助阅读
依据:摘要
论文问答
当前基于摘要回答
可就本文提问;依据不足时会说明。
学术脉络
学科主题
社会科学Legal principles and applications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 · Law, Economics, and Judicial Systems
参考文献 0
暂无参考文献明细
引用本文 1
Research on the Application of Punitive Damages in Consumer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被引 0林 范 · Dispute Settlement · 2026
按被引量排序,此处列出前 3 条